9月起全台實施飲料店禁用一次性塑膠杯
減少一次性飲料杯!自備、循環一起來
「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於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,藉由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,以及連鎖速食店業、連鎖便利商店循環杯免費借用服務等措施,達到減少一次性飲料杯使用之目的,已減少17%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。預計每年將約7.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以提供其他材質、民眾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;截至目前全臺已有21縣市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,並且於113年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。
據統計,112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品牌業者(7家連鎖便利商店及8家連鎖速食店),實際提供門市數為1,763家,占總門市數12%,提供約19萬8千杯循環杯借用。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112年減量資料,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.6億杯次,自備率成長2.8倍,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。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再次呼籲,民眾在購買飲料時,儘量自備環保杯,如果忘了帶,也可借用循環杯,除可減少垃圾產生,還可享受一定的折扣。
資料來源:環境部https://enews.moenv.gov.tw